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1日、2024年5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82,0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2024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半导体”)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公司分别与浦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光电”)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将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债务人: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25,00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债务人: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9,729.5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三)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
3、债务人: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7,69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应支付的债务利息、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32,236.24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2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江西半导体);
2、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江西光电);
3、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江西光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