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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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9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2024年10月1日一2024年10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次期间”)公司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均为非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如下:公司下属5家全资子公司: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蚌埠市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前江通威有限责任公司、同塔通威有限责任公司、和平通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下属3家控股子公司: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越南天邦饲料有限公司、通威(海南)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公司1家合营公司:通威拜欧玛(无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2家联营公司:贵港史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史记种猪畜牧有限公司;公司部分客户。

● 本次期间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6.41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为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0.12亿元;公司子公司通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提供担保为主营业务的持有金融牌照的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担保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担保责任金额为0.93亿元。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353.8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为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0.52亿元;公司下属农业担保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担保责任余额为3.95亿元。上述各项担保在任一时点均未超过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应已审批授权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均无反担保措施;公司子公司对联营公司提供担保设置反担保措施,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无反担保措施;公司子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根据具体担保协议部分设置反担保措施。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无逾期;农业担保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逾期额为71.18万元,按合同约定未到分责清算日。截至2024年10月31日,农业担保公司为公司客户担保代偿款余额为1143.69万元,公司正在追偿中。

● 特别风险提示:

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前江通威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史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史记种猪畜牧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为下游客户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在授权使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以上业务发生时不再单独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再对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另行出具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关于2024年度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及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公司为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1、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公司为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实际余额如下:

2、本次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公司为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发生情况如下:

注:本表列示第13项,系公司为旗下多家饲料业务公司向希杰(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希杰上海”)、希杰(沈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希杰沈阳”)采购原材料提供债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任一时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由于第13项担保与日常采销相关,发生频次高,涉及公司多,担保周期短,故于本表汇总列示余额。

本次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公司为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被担保方中,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蚌埠市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前江通威有限责任公司、同塔通威有限责任公司、和平通威有限责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越南天邦饲料有限公司、通威(海南)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通威拜欧玛(无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贵港史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史记种猪畜牧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其中,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越南天邦饲料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通威新加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股65%、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通威(海南)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通威食品有限公司持股100%。湖北史记种猪畜牧有限公司、贵港史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均为:史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通威拜欧玛(无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通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50%,BIOMAR GROUP A/S持股50%。本次期间,BIOMAR GROUP A/S也同时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二)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情况:

1、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实际担保余额如下:

2、本次期间公司下游客户提供担保发生情况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农业担保公司可为公司下游客户进行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本次期间,农业担保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担保责任金额为0.93亿元。截至2024年10月31日,农业担保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担保责任余额为3.95亿元。

二、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目的是为更好地支持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的经营发展,担保金额符合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目的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化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解决部分中小规模客户的资金困难。本次期间担保所涉及的客户均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具备相应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公司为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担保总额在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无需单独上报董事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353.80亿元,上述担保均无逾期;公司及子公司为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0.52亿元,上述担保均无逾期;公司下属农业担保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担保责任余额为3.95亿元,上述担保逾期额为71.18万元,按合同约定未到分责清算日。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农业担保公司为公司客户担保代偿款余额为1143.69万元,公司正在追偿中。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438 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0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9,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501,982,991股的0.0013%,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22.8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21.9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1,334,833.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360,01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501,982,991股的2.25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94元/股,最低价为17.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1,014,959.1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