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因执行司法裁定
完成过户暨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4-075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因执行司法裁定
完成过户暨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熊基凯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熊基凯被裁定以股抵债的共计111,117,327股公司股份已于2024年10月2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一、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2024)浙02执334号之一、(2024)浙 02 执 336 号之一、(2024)浙 02 执 337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熊基凯持有的111,117,327股公司股份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以股抵债、归申请执行人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所有,上述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具体权益变动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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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分项数据之和与总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熊基凯持有公司257,439,715股股份,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257,429,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总股份数的99.995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基凯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974,823,0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5%,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1,913,961,55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6.92%。
2、本次执行司法裁定暨权益变动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4-076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6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7,500万股,约占本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75%。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60元/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2,500万股,约占本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6.25%。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2024-0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规划》《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二、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综合考虑二级市场动态和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工作安排等因素,公司暂未实施回购。
三、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4-077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指定媒体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叶骥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基于对公司业务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计划自2024年7月29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10月29日,本次增持时间过半,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叶骥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尚未实施增持计划。
3、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叶骥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叶骥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
2、截至目前,叶骥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叶骥先生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未披露减持计划。
4、叶骥先生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业务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2、本次拟增持的股份数:
叶骥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本次增持1,000万股。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4年7月29日起六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5、相关承诺:
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29日,本次增持时间过半,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叶骥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尚未实施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报备文件
1、《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4-078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6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7,500万股,约占本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75%。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60元/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2,500万股,约占本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6.25%。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2024-05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末,公司暂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积极推进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