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0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朗豪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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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奕飞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楼松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沈琦女士出席情况;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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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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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即通过。
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马奕飞、诸南虎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莹磊、洪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71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1月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8名,董事楼松松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汪沁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汪沁女士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