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拟办理可交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4一08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拟办理可交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于2021年11月5日完成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并于2021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21方大EB”,债券代码“137129”,发行规模30亿元,期限3年。方大集团已于2024年11月5日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
方大集团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鉴于方大集团已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方大集团拟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21方大EB”解除质押手续,将“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639,000,000股及孳息20,448,000元解除质押后划转至方大集团自有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方大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524,413,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6%,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211,908,590股,占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79.50%。本次解除质押后,方大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72,908,590股,占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37.58%。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