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0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双河市经济开发区新赛股份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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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云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韩丽娟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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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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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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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关于2024年新增对子公司借款及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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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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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项议案由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由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常娜娜、康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