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4 - 05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45.13万份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于近日完成了《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确定授予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预留授予日:2024年10月11日。
4、预留行权价格:8.44元/股。
5、授予对象:公司核心管理级员工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预留授予人数:35人。
7、预留授予数量:45.13万份。
8、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9、本次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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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激励计划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2个月。
2、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权益分两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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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授予的45.13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拉芳家化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1000000756、1000000757
3、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4年11月8日
四、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1日,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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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