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02日(星期一) 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 至11月2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uww@det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5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2月02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02日上午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叶征吾
董事会秘书:李非
财务会计部部长:陈静霏
独立董事:徐凤菊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2月02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 至11月2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uww@detc.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2033003转46分机,021-34790280转806分机
邮箱:luww@detc.com.cn、liang.cy@detc.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22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士龙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袁丹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非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制定其报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制定其报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存货以及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中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2;
2、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伯庆、姚小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