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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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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基于微透镜聚能效应的高性能红外探测器研发”项目于近日获得福建省“2023年度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奖补经费”,总金额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政府补助款项尚未收到。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上述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中有850万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150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的影响情况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收盘价为40.03元/股,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1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日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的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公司及有关人员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为避免相关信息对广大投资者造成误导,公司提示:相关市场传闻的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未来业务存在不确定性,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审慎对待,谨防热点概念型炒作,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1、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2、截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收盘价为40.03元/股,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1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