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24-031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位,实到董事11位。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郭晓军先生主持,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一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委托合同〉的议案》。
上述议案构成本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巴陵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郭晓军先生、杜军先生和解正林先生为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他 8 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决议二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领导班子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工作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