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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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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4-05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定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经开区幸福五路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3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其中议案1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议案2应选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3应选股东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中,议案1和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就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见附件二),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8:30-11:30,14:00-17: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经开区幸福五路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317董事会工作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沈圆圆、王悦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传真:0731-55544101

邮箱:zqb@chinaemd.com

邮政编码:411102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5”,投票简称为“电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所有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