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减资暨重新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 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4一051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减资暨重新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与普通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投资设立海南嘉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5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一029)。
二、股权投资基金减资的情况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的变化,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审议通过,拟将基金的认缴出资额由61,66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9,785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的认缴出资额由4,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400万元人民币。公司前期已对基金实缴出资1,400万元人民币,后续将不再继续出资。本次基金减资前后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合伙协议》的修订情况
本次基金减资后,管理费相应调减,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投资期限、出资缴付等条款进行部分调整,全体合伙人于2024年11月12日重新签署了《海南嘉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四、审议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制度规定,本次基金减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基金减资是根据经济环境、市场变化作出的相应调整,有利于降低公司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基金减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