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8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公司董监高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30日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14人,代表股份103,283,1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08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7,602,6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14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11人,代表股份5,680,4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3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11人,代表股份5,680,4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3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11人,代表股份5,680,4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397%。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扬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553,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2%;反对417,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2%;弃权3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50,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497%;反对417,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90%;弃权3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1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琳琳、陈锦涛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2024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陈骏德先生、虞熙春先生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2024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监事蓝亮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超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620,4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72,199,988.2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42,685,612.9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到达公司账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1]证验字第1000005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净额)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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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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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OBC研发中心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该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369,206,048.89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472,108,707.58元(含专户销户时利息收入净额转出108,707.58元);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累计投入548,447,579.90元(包含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0,655,150.86元);OBC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8,649,761.41元(含利息收入净额17,964,148.44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474,185.87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291,552,420.1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474,185.87元差异为280,078,234.23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余额为19,921,765.77元(不含已销户转出金额)。
三、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94,835.6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4,000.00万元,旨在建设高速传输连接器生产线,以满足客户对高端及新兴连接器的需求,促进公司连接器产品的创新升级。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筑安装工程和先进生产加工设备、检测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购置等。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鹤山市鹤山工业城C区(共和镇)得润电子工业园。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4,844.76万元,投资进度为65.29%。
(二)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受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客户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为匹配下游客户实际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产能利用率水平处于合理水平,避免造成新增产能闲置,公司适当调整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投资进度及项目投产节奏,整体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
高速传输连接器业务是公司重点发展的战略核心业务,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发展,公司将持续对高速传输连接器业务进行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加大其在新兴领域的应用,同时更好地满足下游市场不断迭代的需求,对产品进行升级优化,公司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入,推动高速传输连接器业务的长期发展,从而促进公司的战略性发展。
鉴于上述市场环境变化情况,结合项目当前实施情况、未来投资计划及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经审慎研究及分析论证,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月31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事项将有利于公司整体的业务布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