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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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4-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4-092

债券代码:113584 证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10.0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9.89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11月15日(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本数),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年9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户除外)派发2024年半年度股东红利,每10股发放现金股利人民币1.1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89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于2024年11月15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628,662,541×0.11)÷638,337,258≈0.11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不会使公司流通股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0.00-0.11)+0)]÷(1+0)=9.89元/股(含,保留两位小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