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48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披露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5)。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总股本由4,285,724,351股增加至5,199,483,346股。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其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再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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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49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一方面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港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另一方面,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金融”)和北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通工融”)作为一致行动人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后,工银金融和诚通工融合计持股比例达到5.49%。
2、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港集团持有公司3,554,364,6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2.93%;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港集团持有公司3,554,364,6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8.36%。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前,工银金融和诚通工融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工银金融和诚通工融分别持有公司171,232,876股股份和114,155,251股股份,合计持有285,388,127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5.49%。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披露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5)。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数量为913,758,995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199,483,346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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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受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深圳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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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银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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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通工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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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