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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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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2024-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9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日 10点 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日

至2024年1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经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或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3:00 一16:30),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11月28日17:00前送达。

(五)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11楼公司董秘办。

(六)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

邮政编码:214028

联系人:孙朝霞

联系电话:0510一85217718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95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04日(星期三) 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 至12月0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pown.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2月04日 下午 13:00-14: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04日 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立新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易慧敏女士

独立董事:李洁慧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2月04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 至12月0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pown.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秘办

电话:0510-85217718

邮箱:ir@chipow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96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9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0月,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2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6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海洋,2014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6家,三板公司数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兆钢,200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1家,三板公司数7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琪友,2003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北京德皓国际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公证天业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证天业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选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北京德皓国际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协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97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云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