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4-031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姚明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变更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文芳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监事会同意曾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无人机关于变更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4-032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8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公告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产投”),在2024年11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11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成都产投提交的《关于提请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成都产投提议将《关于变更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成都产投持有公司约7.41%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相关规定。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并将该议案调整为累积投票议案外,于2024年10月3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经一路39号成都成飞会议服务有限公司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8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4-033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文芳女士的辞职报告,文芳女士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芳女士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文芳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提名曾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附件:曾颖女士简历
曾颖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悉尼大学金融专业和银行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商学硕士学位。2015年至今,历任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六部项目经理助理,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特殊资产经营部项目经理助理,成都工投美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现任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曾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