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海迪路2号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楼第二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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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赵爱国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平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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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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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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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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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3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青 纪宇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