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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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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取新疆60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

2024-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取新疆60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1月14日,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子公司中绿电(巴里坤)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绿电(巴里坤)”)与中绿电(哈密)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绿电(哈密)”)分别收到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文件。其中,中绿电(巴里坤)申报的“中绿电三塘湖300万千瓦风电项目”以及中绿电(哈密)申报的“中绿电十三间房300万千瓦风电项目”均获得当地发改委的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中绿电三塘湖300万千瓦风电项目

1.项目名称:中绿电三塘湖300万千瓦风电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中绿电(巴里坤)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巴里坤县

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30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风力发电机组、箱变、逆变器、升压站、汇集线路及附属设施设备等。

(二)中绿电十三间房300万千瓦风电项目

1.项目名称:中绿电十三间房300万千瓦风电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中绿电(哈密)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伊州区

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30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风力发电机组、箱变、升压站、汇集线路及附属设施设备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成功获取新疆60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指标,是公司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积极投身建设美丽新疆的重要举措;是公司业务布局进一步优化和资源拓展持续发力的重要成果。相关项目的获取有利于进一步增厚公司资源储备,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装机规模和盈利能力,助推年度“双两千”目标和“十四五”发展目标全面完成。

三、风险提示

1.上述项目尚处于前期工作阶段。项目开工建设前尚需依法开展系列前期工作,开工建设时间、具体实施进度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可能存在实施计划延缓、投资计划变更等风险。

3.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72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04,081,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0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向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081,632.00股,发行价格8.82元/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1,799,999,994.24元,2024年4月26日募集资金到账,并于2024年5月21日完成新股登记上市,限售期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7名发行对象。上述股东的承诺情况及履行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人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追加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也未发生上市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204,081,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7名,共涉及72个证券账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五、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

4.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申请;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