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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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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公告编号:2024-026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

心国贸大厦A座7层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国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长黄国祥先生、副董事长吴相仁先生、董事郎宽女士及邢诒鋕先生、独立董事李朝鲜先生、张祖同先生及梁伟立先生出席会议;执行董事盛秋平先生及郭惠光女士、董事黄小抗先生及阮忠奎先生、独立董事张学兵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职工监事梁小丹女士出席会议;监事会主席袁飞女士、监事江咏仪女士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峰先生出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支陆逊先生、副总经理钟荣明先生和胡燕敏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改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天娇、袁睿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大会的提案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