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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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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管和部分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突破、产品领先、全球经营、组织驱动”的战略发展思路,进一步深化海外布局,激发组织活力,同意公司成立海外事业部,并将原证券事务部与投融资部合并为“证券投资部”,其他总部职能部门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谢朝勃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另,谢朝勃先生财务总监职务保持不变。

谢朝勃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适应公司“战略突破、产品领先、全球经营、组织驱动”的战略发展思路,进一步深化海外布局,激发组织活力,公司决定成立海外事业部,并在原组织机构基础上调整总部职能部门。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1、设立海外事业部。

为深入拓展海外业务,推进实施全球经营的战略目标,公司设立海外事业部。核心职能为:制定和实施“全球经营”发展规划及经营策略。

2、调整总部职能部门。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原证券事务部与投融资部合并为“证券投资部”。其他总部职能部门保持不变。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图,见附件。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图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总裁谢映波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谢朝勃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另,谢朝勃先生财务总监职务保持不变。

谢朝勃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附:简历:

谢朝勃先生:出生于1971年,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曾任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副科长、流程总监,湖南湘钢紧固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顺祥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湘投金天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泰嘉股份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

谢朝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谢朝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