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4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666号A栋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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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董建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丹青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续聘并重新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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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追加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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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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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董建军先生(持股56,652,324 股)、上海翔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42,638,100 股)、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一牧鑫青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7,600,000股)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小形、金诗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