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11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2024-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58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27,795.16万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

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1月19日期间,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已经达到披露标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委托理财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的授权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投向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基金产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等。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委托理财额度由12亿元调整为15亿元,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4-013、2024-026、2024-049、2024-057号临时公告。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购买的委托理财情况

(1)明细情况

(2)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的大额存单,为可转让的银行存款类 产品。

公司与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的杭银理财幸福99天添益(安享优选)6期,为银行理财类产品,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理财计划主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1.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高流动性资产、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及资产管理产品;2.权益类资产:包括国内发行上市优先股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权益类资产(不包括未上市企业股权);3.其他符合监管要求资产:包括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或资产管理产品。

公司与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的杭银理财幸福99臻钱包理财,为银行理财类产品,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主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1)现金;(2)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3)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4)以上述资产为投资标的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5)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公司与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的宁银理财宁欣日日薪固定收益类日开理财23号,为银行理财类产品,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一是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质押式和买断式 债券逆回购、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和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二是权益类资产,本产品权益类资产仅投资优先股;三是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本产品仅投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工具,且投资范围不超过5%。以及通过其他具有专业投资能力和资质的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所投资的前述资产。

公司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的厦门信托-慈宁长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信托理财产品,理财资金主要用于取得项目公司股权。投资满6个月后,可不定期不定额预分配。

2、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批权限、审批流程、监督与风险控制。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与知名度较好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谨慎决策,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资金为自有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需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百货零售行业,收入均为现金收入,银行活期化理财可以灵活申赎。目前公司无大额经营性支出,以上理财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委托理财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影响本金及预期收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