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4-095
债券代码:113686 债券简称:泰瑞转债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钱塘区白杨街道银海街417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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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郑建国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丁宏娇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章丽芳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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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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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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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通过表决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劳正中、陈佳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