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4-032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交易相关方简称及相关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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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之间接控股子公司中影CINITY全体股东拟按股比进行等比例减资。减资完成后,中影CINITY注册资本由40,000万元减少至20,00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不含本次交易,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未发生非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也未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影科技间接持有中影CINITY80%股权,华夏电影持有中影CINITY20%股权,各股东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到位。中影CINITY经过8年运营发展,主营的CINITY产品已进入成熟期,账面货币资金充足且暂时没有大额资金使用规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各股东拟进行等比例减资,将中影CINITY注册资本由40,000万元减少至20,000万元,减资金额按股比返还各股东方。
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华夏电影为公司之关联方,本次减资构成关联交易。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不含本次交易,公司与华夏电影未发生非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也未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51345157J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9日
法定代表人:白轶民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甲13号院7号楼901
主营业务:进口、国产影片发行。
主要股东:第一大股东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机关服务中心,持有2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华夏电影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总资产为48.88亿元,净资产为35.75亿元;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7.18亿元,净利润435.07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月女士担任华夏电影副董事长,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华夏电影为公司之关联方。
经查询,华夏电影资信情况良好、经营状况正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为公司与关联人向共同投资企业减资之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中影CINITY注册资本,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权属限制情况。标的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影华夏电影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蓓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德街20号甲20号楼6层
主营业务:高新技术格式电影研发、技术集成、设备销售、技术服务等。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中影科技间接持有中影CINITY80%股权,华夏电影直接持有中影CINITY2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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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审计且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中影CINITY全体股东已将全部注册资本实缴到位,现拟按股比进行等比例减资,将中影CINITY注册资本由40,000万元减少至20,000万元。减资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不会改变中影CINITY的股权结构。
减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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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资对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以及平等自愿的基本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预计回笼资金1.6亿元,可用于进一步投资生产。
减资完成后,中影CINITY仍为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该项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议案符合《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