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确定公司为“泉州中心市区照明提升二期项目(市级国企城建部分)(东海片区2+城东片区)”的中标人。
近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了《泉州中心市区照明提升二期项目(市级国企城建部分)(东海片区2+城东片区)采购合同(包2)》(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为38,250,678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1:泉州城建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甲方2: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3: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合同标的:泉州中心市区照明提升二期项目(市级国企城建部分)(东海片区2+城东片区)。
说明:本工程东海片区2由甲方2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建设,城东片区由甲方3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建设,由泉州城建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管理。
2. 合同形式:总价合同。
3. 合同总价:38,250,678元, 其中东海片区2价格为13,283,163元,城东片区价格为24,967,515元。
4. 合同费率:88.76 %。
5. 施工范围:为深化后通过审查的施工图纸及其他工程量(若有),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都属于合同总价的承包范围。
6. 交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乙方应提交货物供应计划以及施工方案(明确机械、人员),部分主要展示面(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乙方须无条件配合)须确保在2024年12月31日前亮灯,2025年1月20日前项目整体亮灯,2025年5月1日前完成效果调试并竣工验收,免费售后服务期为项目移交市城管局之日起五年。
7. 交付条件:乙方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并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接受交付。
8. 付款方式:
①乙方于每月25日前报送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经监理单位、甲方审核后,甲方支付至实际完成工作量的60%的工程进度款,待乙方完成照明设备安装工作后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至实际完成量的60%;
②项目移交市城管局之日起满一年至满五年止,期间每年项目质量无异议,经甲方审核后,根据保修期内养护管理考核评定结果,甲方每年支付经第三方结算审核后金额的8%。
9. 合同生效:自甲方1、甲方2、甲方3、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签署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合同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合同相关方形成重大依赖。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8.86%,若公司能够顺利实施该项目合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公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三、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对合同价格、合同工期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并做好后续的信息披露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泉州中心市区照明提升二期项目(市级国企城建部分)(东海片区2+城东片区)采购合同(包2)》。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