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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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共同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专注于核心业务,力争展现出鲜明的产业特色和集中的竞争优势,有效规避潜在风险。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脂溶性维生素、类维生素、喹诺酮类抗生素、抗耐药抗生素等系列产品的专业化、规模化生产。

生命营养品产品选择坚持从以下两个基本点出发:一是主树干、支树干的枝干要粗大;二是主树干粗大的基础上,完善产品树,要立足于现有的生产设施和生产条件,追求最具经济效益的投资。

继续推进“原料制剂一体化”战略,集中资源做大原料制剂一体化品种;补齐短板、理顺产能,结合各剂型生产工艺特点,借鉴国内外标杆企业成本控制策略及行业发展现状,逐步提升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水平;以市场为导向,做好市场、研发、生产协同管理,以市场为核心进行新药研发,做好产品群建设;扩展国际视野,推动制剂产品逐步走向国际。通过合作丰富产能的同时,培养一批国际型的研发、生产、质量、法规、注册等方面人才;常规产品效益化,明星产品特色化。

公司坚定立足药物、药物制剂以及药品市场,利用现有的生命营养产品、保健食品生产线及营销基础优势,将大健康产品作为重点发展的方向,并不断开拓新的领域。

二、增加投资者回报,树立回报股东意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经公司第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61,637,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44,245,662.50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3.57%。

未来,公司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制定科学、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以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加强创新引领,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运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公司维持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研发投入,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投入达5.4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69%。公司致力于提高研发投入的产出效益,推进在药品、营养品以及衍生产品领域的产品研发,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优化人才激励机制、保持科研团队稳定,加强与国内外合作学术机构的产学研合作,积极通过技术突破和生产要素创新配置提升公司运营效能。

展望未来,公司将全力支持国家的“双碳”战略目标,坚守核心业务领域,秉承“关爱人类健康,做大众健康卫士”的宗旨。公司将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划,以创新思维和实际行动,培育新质生产力,着重于核心人才的培养,积极布局于战略性和前沿性的技术领域研究,以促进医药行业的优质和持续发展。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将强化多维度、多层次、多形式的投资者沟通,提升投资者沟通效果,让资本市场充分认识公司内在价值。坚持高质量信息披露。持续优化定期报告及各类公告编制的工作机制,丰富信息披露内容,高效向投资者传达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提升公告的可读性和易懂性;通过公告的形式发布信息,确保所有股东公正平等地获得信息,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夯实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基础。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准确解读公司经营业绩,分享产品及市场规划等重要信息;注重投资者日常沟通,回应投资者提问与关切,安排专人接听投资者电话,接收投资者电子邮件,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耐心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确保投资者咨询渠道畅通。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通过数字化等高效便捷的方式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积极高效组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交流会等,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水平。

五、坚持规范运作,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规范“三会”运作,提高决策有效性。公司严格遵守证券监管要求,持续完善“三会”运作程序,确保“三会”运行合规。落实独董新规,强化独董履职。向独立董事提供公司经营信息,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专注独董履职保障,组织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人员参加各级各类监管培训;按照规定组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确保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夯实制度根基,确保常态长效。常态化梳理更新相关制度,练好内功夯实基础,为实现公司各治理主体权责匹配、高效决策提供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为公司规范治理提供系统的制度支撑。

此外,公司致力于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自2018年起,每两年披露一次社会责任报告,向公众展示了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贡献、员工福利、企业治理等方面的实践和成果。未来,公司将针对法规要求与利益相关方所关注的议题,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展现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践成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识。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责任

公司加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将董监高薪酬与上市公司经营效率合理挂钩,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同行业情况相协调。公司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督促其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强化合规意识,激发企业活力,提升市场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组织“关键少数”人员参加上市公司各类专题培训和最新法律法规解读,不断强化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意识。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多层级多维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控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管控,严格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切实防范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其他提示及风险说明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情况而作出,其中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