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14:4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沈培良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0,295,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2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95,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2,495,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7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52,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5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95,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0%。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新一届董事及监事候选人,以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沈培良先生、沈望先生、韩文志先生、葛艳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沈培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0,020,071股,沈培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20,071股。
1.02 选举沈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0,016,248股,沈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16,248股。
1.03 选举韩文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0,017,454股,韩文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17,454股。
1.04 选举葛艳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0,016,773股,葛艳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16,773股。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旷跃宗先生、欧秋生先生、黄守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旷跃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0,026,854股,旷跃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26,854股。
2.02 选举欧秋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0,027,146股,欧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27,146股。
2.03 选举黄守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0,026,549股,黄守道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26,549股。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亚军先生、刘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张亚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80,026,048股,张亚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26,048股。
3.02 选举刘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80,026,648股,刘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26,648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熊林、李赞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0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沈培良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同意选举沈培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1、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为沈培良先生、欧秋生先生、旷跃宗先生,其中沈培良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为欧秋生先生、黄守道先生、沈望先生,其中欧秋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为旷跃宗先生、欧秋生先生、沈望先生,其中旷跃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为黄守道先生、旷跃宗先生、韩文志先生,其中黄守道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同意聘任沈培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同意续聘韩文志先生、陈少华先生、雷志勇先生、刘果果先生、唐曙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同意聘任冯侃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同意续聘陈喜云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同意聘任覃勤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0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由监事张亚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同意选举张亚军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达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成员如下:
1、董事长:沈培良先生
2、非独立董事:沈培良先生、沈望先生、韩文志先生、葛艳明先生
3、独立董事:旷跃宗先生、欧秋生先生、黄守道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沈培良先生(主任委员)、欧秋生先生、旷跃宗先生
2、审计委员会:欧秋生先生(主任委员)、黄守道先生、沈望先生
3、提名委员会:旷跃宗先生(主任委员)、欧秋生先生、沈望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守道先生(主任委员)、旷跃宗先生、韩文志先生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成员如下:
1、监事会主席:张亚军先生
2、非职工代表监事:张亚军、刘权先生
3、职工代表监事:潘浩先生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和《关于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一)总经理:沈培良先生
(二)副总经理:韩文志先生、陈少华先生、雷志勇先生、刘果果先生、唐曙光先生
(三)董事会秘书:冯侃先生
(四)财务负责人:陈喜云女士
(五)证券事务代表:覃勤女士
以上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届满情况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完成后,傅能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洪波先生、刘异乡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刘斯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沈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能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斯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张强强持有公司股份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波先生、刘异乡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其他未履行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
傅能武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在此向以上任期届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办公楼3楼证券部
2、联系电话:0731-58617999
3、传真号码:0731-58617999
4、电子邮箱:service@xtydjx.com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沈培良先生
沈培良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2)韩文志先生
韩文志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3)陈少华先生
陈少华,中国国籍,1986年1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理工学院,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09年7月,担任娄底中兴液压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09年7月至2018年2月,担任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担任湖南普卡科技制造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9年2月至今,担任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少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发行上市的战略配售,通过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国泰君安君享永达股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股。陈少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雷志勇先生
雷志勇,中国国籍,1986年1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毕业于湖南工学院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2020年在职获得北京理工大学企业管理学士学位。2007年11月至2017年8月,担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副部长;2017年8月至2019年9月,担任深圳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质量部长;2019年10月至今,担任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雷志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发行上市的战略配售,通过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国泰君安君享永达股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股。雷志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刘果果先生
刘果果,中国国籍,1990年5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英国基尔大学经济管理专业。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担任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职员;2018年2月至今,担任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果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发行上市的战略配售,通过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国泰君安君享永达股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股。刘果果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沈培良先生的女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唐曙光先生
唐曙光,中国国籍,1989年7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华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6月至2015年7月,担任湖南大工重机有限公司焊接责任工程师;2015年8月至今,担任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唐曙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发行上市的战略配售,通过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国泰君安君享永达股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股。陈少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冯侃先生
冯侃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8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湘潭大学,本科学历,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8月至2013年2月,担任长沙雷锋重型锻造有限公司财务;2013年3月至2015年10月,担任湖南创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2015年11月至2017年2月,担任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2020年9月至今,担任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
冯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陈喜云女士
陈喜云女士,出生于1967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大专学历。 1989年1月至1998年12 月, 历任湘潭市工矿电机车成套配件厂会计、财务主管、财务部长;1999年1月至2007年4月,任湘潭先锋企业集团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成本控制中心主任; 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任湘潭乐星电气有限公司财务部长; 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湘潭鑫田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陈喜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覃勤女士,中国国籍,1996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0年9月至今,担任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法务专员。
覃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