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截至2024年9月26日前发生的委托理财事项已经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相关金额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自2024年9月27日起至本公告日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发生额已累计达到人民币79,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上委托理财的成交金额已达到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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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批程序
《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防控措施:
(一)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三)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对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六、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未到期金额合计93,200万元(含本次新增),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委托理财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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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相关理财产品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