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9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美链”)
● 被担保人名称:HK BEAUTY HOLDING GROUP TRADING LIMITED(以下简称“HK BEAUTY”),HK BEAUTY 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 本次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尚国潮”)的控股子公司丽尚美链拟为其境外全资子公司HK BEAUTY 344万美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包含实际已发生的194万美元)。被担保人不是公司关联人。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无。
● 风险提示:HK BEAUTY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6日,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HK BEAUTY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季青分行(以下简称“杭州联合银行”)签署不超过260万美元的外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期限不超过1年,实际融资金额和利率以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丽尚美链与杭州联合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函》,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披露的《丽尚国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截至日前实际发生担保194万美元,剩余未用担保额度失效。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近日,因经营所需,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丽尚美链与杭州联合银行重新签订《最高额保证函》,为杭州联合银行向HK BEAUTY不超过344万美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金额包含上述实际已发生的194万美元)。
(二)公司关于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为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8.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6.4亿元;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2.1亿元。
公司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HK BEAUT HOLDING GROUP TRADING LIMITED
1、 成立日期:2021 年 5 月 17 日
2、 注册资本:2,000 万元港币
3、 注册地址:Unit 08,15/F,Witty Commercial Building,1A-1L Tung Choi
Street,Kowloon,Hong kong.
4、 法定代表人:张嘉琪
5、 经营范围:商品进出口贸易、仓储服务、物流服务、技术服务、市场行
销策划
6、 股权结构:丽尚美链持有HK BEAUTY10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丽尚美链51%股权,声量(衢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量信息”)持有丽尚美链49%股权。公司与声量信息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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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 BEAUTY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HK BEAUTY HOLDING GROUP TRADING LIMITED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金额:不超过344万美元
5、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融资债权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6、担保期限: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66,994.0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51%。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