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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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
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4-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79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

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武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和丽女士的通知,获悉其与张津生先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武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和丽女士于2024年9月27日与张津生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武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和丽女士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张津生先生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总计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其中,李武林先生协议转让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和丽女士协议转让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等相关披露文件。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1月25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前后交易各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本次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