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报信息披露存瑕疵
安靠智电及众高管领罚单
◎记者 卢梦匀
11月24日晚间,安靠智电公告,因公司存在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以及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等违规行为,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并对公司相关高管出具警示函。同日,深交所也对安靠智电发出监管函,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安靠智电主要致力于电缆连接件系统、GIL系统、智慧模块化变电站系统及智慧海绵光储充系统的创新研发,今年前三季度业绩整体下滑。公司亦是“负面信息”不断,比如今年5月,公司董事因短线交易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存在三项违规情形
公告显示,安靠智电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工程安装项目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
同时,公司的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主要是因为公司已完成工程子项目核算错误,致使部分期间曹山旅游度假区地下管廊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曹山项目”)收入确认不准确;曹山项目存在部分支出未计入成本或存在跨期的问题。前述行为导致公司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安靠智电还存在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的违规情形。具体来看,公司对曹山项目在收入、成本未记账情况下,即调整了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此不规范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年)中的相关规定。
然而,安靠智电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公告称,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上述事实不符。
因此,安靠智电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晓凌、时任财务总监王春梅、财务总监蒋浩应当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证监局对安靠智电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陈晓凌、王春梅、蒋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前三季度营收、净利双降
根据公开披露,安靠智电成立于2004年,主要为客户提供涵盖发、输、变、配、储、用在内的电力全产业链系统服务。公司于2017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业绩方面,安靠智电自上市以来业绩处于波动状态,2018年、2019年、2022年营收与归母净利润均下滑。2023年,受益于配电网增容扩容,公司业绩回升,营收、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上升23.99%、32.87%。但进入2024年,安靠智电业绩表现不佳,前三季度实现营收6.69亿元,同比下降1.51%,归母净利润1.36亿,同比下降15.52%。
安靠智电于今年4月30日收到了2023年年报问询函,其中深交所对上述曹山项目进行了问询。深交所要求安靠智电说明项目开工时间、各年度完工进度、预计完工时间、各年度确认收入、成本金额及确认依据等,并结合同行业情况,说明各年度确认的收入、成本金额是否准确等。
安靠智电的高管曾出现过负面情形。2022年8月29日,公司公告表示,时任董事会秘书黄节根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无法正常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公司将其解聘。2024年5月16日,安靠智电公告,公司董事吴建清的配偶谢某婷通过其账户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8日多次买卖安靠智电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因此吴建清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