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安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安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安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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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4年11月25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3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关于鹏华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规模控制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的《鹏华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调整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份额余额限制的公告》,鹏华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4年11月26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为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后,本基金将对基金规模进行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本基金将设置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规模上限,并采用“按比例确认”的原则对本基金的可申购规模进行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1、若T日的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不超过80亿元(单位:人民币,下同),则对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本基金总规模上限为80亿元。基金在开放日常申购业务过程中,若T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超过80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对T日所有有效申购申请按照统一比例给予部分确认,确保基金的总规模不超80亿元,同时本基金将不暂停申购。比例确认结果以投资者在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每日确认比例,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3、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Max(0,80亿元-T日基金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有效赎回确认金额(如有))/T日基金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最低限额的限制,计算申购费用适用的申购费率为比例确认后的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由基金财产承担。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对本基金的规模上限及控制措施进行调整,详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因本基金每日规模和赎回金额不同,每个开放日的可申购额度以及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比例可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同开放日的申购申请确认比例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