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4-066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1月18日以电话、短信通知的方式发出。股份公司董事共计8人,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共8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过参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表决涉及关联董事回避的,除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一致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4-067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8日以短信、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佩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4-068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聚醚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11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62,621股,发行价格为27.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179,854.1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866,711.6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313,142.47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4〕第110C00035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并按照相关法规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约定。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15日,募投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为69,626,662.30元,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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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阿科力科技(潜江)有限公司实施;
注2:实际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3:本次募集资金未募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差额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聚醚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在前期已经通过了严密的可行性分析,但由于各地安全管理规定的差异,在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存在总图布置中罐区过于紧凑的合规性问题。秉持“安全至上”的原则,根据专家评审组的最终意见,公司对总图布置进行深入的论证与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包括罐区、装卸区、机修间和监测用房,导致施工图设计进度有所延迟。同时,上述调整需要重新进行罐区消防设计审查和总图规划设计审查,以及重新申报建筑施工许可证。公司严格按照法规要求,遵循先取证后建设的原则,相关报审工作正稳步推进。
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安全实施,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年产2万吨聚醚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化,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化,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聚醚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化,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4-069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1日
至2024年1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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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五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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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4日9时至17时
登记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
2、 联系电话:0510-88263255
3、 传真电话:0510-88260752
4、 联系人:常俊
(二)会议费用及注意事项
1、 由股东自行承担参加会议的费用;
2、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临时提案
请于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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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