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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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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4-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4-14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人)将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现将拍卖进展情况发布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买受人丁肖立先生通知公司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买受人于2024年10月22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价竞得拍卖标的物“ST同洲”(证券代码:002052,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共123,107,038股股票(标的物名称)成交价为人民币202,880,398.62元。

买受人已向拍卖人支付全部拍卖款项,买受人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买受人接到执行法官通知后领取执行裁定书,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拍卖股份尚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如本次拍卖股份最终全部完成过户,将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股份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暂无直接重大影响。

2、鉴于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后续涉及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是否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东股份被公开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