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4-054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0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在北京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房永斌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

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76%的合营企业(天津正荣荣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4%,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公司按76%股权比例提供的股东借款438,037,691.20元即将到期,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借款展期,期限一年。展期期间,经三方股东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借款利率及利息支付,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临2024-055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4-056号)

《公司章程(修订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章程》修订了股东大会职权相关条款,拟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条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中第一项进行同步修订。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章程》修订了董事会职权相关条款,拟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条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中第三项进行同步修订。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及清单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及清单做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7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57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以上第一至四项、第六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上午9:30,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会议室;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58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4-055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

借款展期金额:4.38亿元

展期期限:一年

利率: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随国家贷款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 本次借款展期已经公司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置业”)为本公司持股76%的合营企业(天津正荣荣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4%,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公司向其提供的股东借款4.38亿元即将到期。受房地产市场波动影响,项目销售流速和回款不及预期,为了保障恒丰置业项目后续进展,经研究,公司拟同意对上述借款展期,展期期限自该笔借款到期后一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借款展期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名称: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2MA05K8GP90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靳春

5、注册资本:14,286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6年6月24日

7、住所: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27号第二层房屋204室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批发和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

10、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经营状况表

单位:万元

(二)恒丰置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天津正荣荣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浩珑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9日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琳科中路智运大厦1号楼11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筹建、筹建期内不得开展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凌晓洁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993(商务区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调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以上两位股东与中储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按持股比例为恒丰置业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展期借款金额:中储股份向恒丰置业提供的76%股权比例的股东借款人民币438,037,691.20元(肆亿叁仟捌佰零叁万柒仟陆佰玖拾壹元贰角整)。

2、展期期限:自该笔借款到期后展期一年。

3、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随国家贷款利率的调整而调整。展期期间,经三方股东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借款利率及利息支付。

4、其他条款:如恒丰置业违反约定义务,公司可提前收回借款,直接从其账户划扣借款本息,并从违约日开始以实际借款金额按日收取万分之伍违约金直至违约事由得到纠正、双方达成新的借款协议或本协议依约履行完毕。

恒丰置业特别授权公司可直接从结算账户划扣该笔借款本息。

5、协议生效:展期协议自公司与恒丰置业双方签订并在恒丰置业三方股东的有权机构就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事项均批准后生效。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是恒丰置业三方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的同等条件的有息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将通过派驻的管理层人员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持续监控,并督促恒丰置业多渠道推进销售和租赁。

根据《借款展期协议》的约定,如恒丰置业违反约定义务,公司可提前收回借款,直接从其结算账户划扣借款本息,责令恒丰置业限期归还本息,并从违约日开始以实际借款金额按日收取万分之伍违约金直至违约事由得到纠正、双方达成新的借款协议或本协议依约履行完毕。公司保留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行使追偿借款的权利,并做好风险评估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受房地产市场波动影响,恒丰置业项目销售流速和回款不及预期,为了保障恒丰置业项目后续进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对恒丰置业借款予以展期。本次借款展期后,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恒丰置业的经营管理,督促其多渠道销售和租赁以加快回款速度,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借款展期有利于恒丰置业维持项目正常运转,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展期,交易事项公允、合法,且股东方均按持股比例提供了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亦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展期期间,经三方股东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借款利率及利息支付,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对恒丰置业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3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9.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6%。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4-056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4-057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光辉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汪洋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苗丽静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7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2023年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7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8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2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2日

至2024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9:30一下午4:00)

联系人:贾程钧

联系电话:010-52698399

邮箱:zhengquanbu@cmstd.com.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

邮编:100073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