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66 证券简称:隆鑫通用 公告编号:2024-059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C区(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工业园C区聚业路116号)集团大楼五楼会议室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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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总经理(代行董事长职责)龚晖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非独立董事李耀先生、胡显源先生、黄培国先生、邵海翔先生和刘嘉祺先生因其他工作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张洪武先生因其他工作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李启攀先生、欧西女士因其他工作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叶珂伽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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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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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获得通过。同时,议案已获得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审议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韦微、刘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4-060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及
对应红利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1,028,236,05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其中,累计质押816,578,271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79.42%,占公司总股本的39.76%;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1,028,236,055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
一、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于2017年11月28日将其持有的公司36,200,000股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6%)质押给质权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为24个月。
2024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通知,隆鑫控股持有的公司31,340,303股股票及对应的2019年度至2023年度现金分红已解除质押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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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系配合执行隆鑫控股等十三家公司《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后续无进一步质押计划。隆鑫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仍存在冻结和轮候冻结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1,028,236,05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其中,累计质押816,578,271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79.42%,占公司总股本的39.76%;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1,028,236,055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
2、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1日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十四民事裁定,批准隆鑫控股等十三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2月21日,若《重整计划》未能在延长执行期后完成,则控股股东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3、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组织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隆鑫控股保持相互独立。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或为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质押/冻结情况及其重整事项的最新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7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4-061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 2022年11月2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因《重整计划》无法在期限内完成,经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以下简称“隆鑫系十三家”或“重整主体”)申请,重庆五中院于2024年8月21日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十四民事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六个月(至2025年2月21日)。
● 根据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及隆鑫系十三家公司已分别与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申新智造”)和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本”)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一》”)和《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二》”)约定,截至2024年11月26日,隆鑫系十三家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宗申新智造和渝富资本分别支付的重整投资款累计13.46亿元和8.46亿元。
● 截至2024年11月26日,现金债权已清偿金额为3,111,196,419.39元,占现金清偿债权总额的31.62%。
● 管理人与宗申新智造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一》涉及的相关交易,已履行了反垄断主管部门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等程序,截至2024年1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对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收购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
● 经查询公开信息显示,宗申新智造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经营摩托车及通用机械等业务,与公司主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截至目前,《重整投资协议一》《重整投资协议二》对应的目标股份尚未完成实质交割,交易完成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重整计划》未能完成,则控股股东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概述
2022年1月30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1)渝05破申665号-677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隆鑫系十三家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3月16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2)渝05破76号-88号”民事裁定,裁定对隆鑫系十三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2年11月21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四号”裁定,批准隆鑫系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隆鑫系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截至2024年8月,因重整计划无法在期限内完成,经重整主体申请,重庆五中院于2024年8月21日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十四民事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六个月(至2025年2月21日)。
截至2024年5月21日,隆鑫系十三家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累计收到联合投资人重庆发展支付的投资款人民币16.28亿元,该金额不包含合伙人基金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5亿元(该保证金用于抵扣重整投资人最后一期投资款中相应款项),前述16.28亿元已全部用于清偿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优先债权。
2024年5月21日,重整主体已向合伙人基金发送了《关于取消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告知函》,通知取消合伙人基金重整投资人资格,另行寻找其他投资人。● 2024年7月,管理人与宗申新智造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一》,按协议约定,宗申新智造将取得隆鑫控股持有的隆鑫通用504,172,175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24.5513%的股份,宗申新智造将成为隆鑫通用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宗申新智造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将成为隆鑫通用实际控制人。隆鑫系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与渝富资本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二》,按协议约定,渝富资本以支付总金额共计211,500万元,将取得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318,709,695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15.52%的股份。
截至2024年11月26日,隆鑫系十三家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宗申新智造和渝富资本分别支付的重整投资款累计13.46亿元和8.46亿元。同时,重庆五中院裁定将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累计202,814,030股股票过户给宗申新智造,占公司总股本的9.88%;将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127,483,878股股票过户给渝富资本,占公司总股本的6.21%。
截至2024年11月26日,现金债权已清偿金额为3,111,196,419.39元,占现金清偿债权总额的31.62%。
(公司控股股东重整具体进展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2022-004、临2022-045、临2023-030、临2023-032、临2023-033、临2023-044、临2023-051、临2023-058、临2023-064、临2024-004、临2024-005、临2024-006、临2024-018、临2024-021、临2024-024、临2024-025、临2024-028、临2024-030、临2024-033、临2024-036、临2024-038、临2024-046和临2024-052等相关公告。)
二、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最新进展
(一)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收到管理人发来的重整事项最新进展告知函,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截至本函发出之日,清偿债权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6日,现金债权已清偿金额为3,111,196,419.39元,占现金清偿债权总额的31.62%。
二、截至本函发出之日,重整投资协议的履行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管理人累计收到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申新智造)支付的重整投资款13.46亿元、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本)支付的重整投资款8.46亿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将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隆鑫通用202,814,030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的9.88%)过户给宗申新智造,将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隆鑫通用127,483,878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的6.21%)过户给渝富资本。
2024年11月26日,管理人收到宗申新智造发来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60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审查,对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收购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
三、截至本函发出之日,隆鑫通用股票解质押进展情况
2024年10月29日,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13,247,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对应的2019年度至2023年度现金分红已解除质押登记。
2024年10月31日,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124,12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对应的2019年度至2023年度现金分红已解除质押登记。
2024年11月12日,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7,21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对应的2019年度至2023年度现金分红已解除质押登记。
2024年11月26日,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31,340,303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对应的2019年度至2023年度现金分红已解除质押登记。
管理人后续将继续监督已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履行,监督重整主体执行重整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
经查询公开信息显示,宗申新智造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经营摩托车及通用机械等业务,与公司主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对公司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组织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隆鑫控股保持相互独立。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或为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截至目前,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共持有隆鑫通用1,028,236,055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50.0713%,根据《重整计划》,其中205,354,185股股票,将对普通债权相应比例抵偿给相应债权人,822,881,870股股票将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按照《重整投资协议一》和《重整投资协议二》的约定,822,881,870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40.0713%的重整投资方已全部确定,宗申新智造将成为隆鑫通用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宗申新智造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将成为隆鑫通用实际控制人,渝富资本将成为隆鑫通用第二大股东。
3、经查询公开信息显示,宗申新智造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经营摩托车及通用机械等业务,与公司主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管理人与宗申新智造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一》的相关交易履行了反垄断主管部门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等程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对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收购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
5、截至公告披露日,《重整投资协议一》和《重整投资协议二》两份协议对应的目标股份尚未完成实质交割,交易完成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法院最新裁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2月21日,若《重整计划》未能在延长执行期后完成,则控股股东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1,028,236,05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13%,其中,累计质押816,578,271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79.42%,占公司总股本的39.76%;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1,028,236,055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13%。
7、公司作为重整主体旗下重要资产,公司将持续积极与控股股东、管理人等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并根据隆鑫控股、管理人提供的重整准确信息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