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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4-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4-033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规范经营及实际管理需要,经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制度中条款序号、标点的调整以及根据《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4-030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规范经营及实际管理需要,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及《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规范经营及实际管理需要,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大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三大股东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赵春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赵春来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审议〈松江区湿垃圾处理设施扩建工程项目融资方案〉的议案》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集公司全体股东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31),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春来,男,汉族,1982年3月出生,湖北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05年6月参加工作,201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三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三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市场投资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春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系公司第二大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市场投资中心主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4-031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345弄11号1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3日

至2024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项议案于2024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4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上述第3项议案分别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分别于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公司会将以上全部议案内容及会议议程等内容编辑成股东会会议材料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3:00

(二)登记地址: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三)登记手续: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应带好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登记的还应同时出示书面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应带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公司严格执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请与会股东谅解。

(三)本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30楼

邮编:200120 电话:(021)68907088 传真:(021)68906802

联系人:董政兵 谢梦婷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4-032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规范经营及实际管理需要,经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制度中条款序号、标点的调整以及根据《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