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2024-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339,495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339,495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29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敖静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1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上述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9、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10、2024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上述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11、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注:1、上表仅包括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且已剔除离职人员对应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上述可归属数量根据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比例计算确定,经计算所得的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足1股的,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3、由于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中董事曾令宇先生因个人原因将暂缓办理其归属事项,后续公司将择机为其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因此上表剔除其份额进行统计。本次实际为200名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3,339,495股,剩余1名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董事曾令宇先生将在第二个归属期内第二批次进行归属。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0人。剩余1名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将在第二个归属期内第二批次进行归属。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11月29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339,495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股本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1月1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4] 518Z013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审验,截至2024年11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20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9,627,999.71元,其中注册资本为3,339,495.00元,资本公积26,288,504.71元。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1月25日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9,043,936.23元,公司2024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股;以本次归属后总股本429,238,405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39,495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8%,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