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9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42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2日

至2024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原件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原件等办理登记。

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股东或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者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登记,在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并于会议召开前持上述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正式登记。

(二)预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 9:00-11:00, 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预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403会议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思羽、赵兴 邮 箱: ctgr_ir@ctg.com.cn

电 话: 010-57680278 传 真: 010-57680279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425会议室

邮政编码: 101199

(二)注意事项:

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7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436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11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大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造成重大风险。

(三)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1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轩菲

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轩

202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

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四)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为310万元(含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用292万元(含税),综合考虑业务增长速度、资产及收入规模、子企业数量、业务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审计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等因素,为确保审计工作效率和成果质量,确定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为310万元(含税)。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大华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继续聘请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聘期1年。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6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并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现场及视频参会董事6名,王永海董事委托胡裔光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朱承军董事长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暨修编的议案》

本议案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捐赠计划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310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本议案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张坤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本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单独设置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12月12日在北京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0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

顾问兼首席合规官辞职并指定代行人员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5日收到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杨贵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动,杨贵芳先生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职务。辞职后,杨贵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贵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公司聘任新的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前,将由董事长朱承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由总经理张龙先生代行总会计师职责,由副总经理刘姿女士代行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责。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杨贵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8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公司股东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张坤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

张坤杰先生简历

张坤杰,1978年2月出生,男,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工会主席、职工董事,现任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改革办)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坤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