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4-077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5年1月23日届满。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期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1月23日。现将本期计划存续期延长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期计划存续期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即存续期为2018年1月24日至2021年1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9日、2018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1、2018-008)。
2.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9日、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延长至2025年1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2022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4、临2022-080)。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期计划通过“广发原驰·锦州港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8,723,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成交均价为人民币3.8774元/股,锁定期自2018年5月29日至2019年5月28日。上述锁定期满后,本期计划尚未减持公司股票,仍持有公司股票8,723,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并综合考虑二级市场状况,为维护本期计划持有人利益,持续深化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024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本期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1月23日。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