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73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科技”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11月22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兴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风电场产品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4)。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74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风电”)下属中船风电(张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掖新能源”)拟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有关规定,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中船风电(高台)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高台新能源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尚未确认交易对象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风电场产品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质量,回笼前期投资资金,用于后续风场产品的开发和投资建设,公司子公司中船风电下属张掖新能源拟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有关规定,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中船风电(高台)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资产评估公司以202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显示,高台新能源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为27,437.00万元。因涉及公开挂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拟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风电场股权公开挂牌转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挂牌、调整挂牌价格、与意向受让方沟通、签署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方情况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象尚不确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中船风电(高台)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住所: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南华镇南华工业园区纬三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剑虹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年2月9日
注册资本:26,700.00万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太阳能发电;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电力供应(含电力购销);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船风电(张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交易标的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4,047.14万元,负债总额54,268.28万元,所有者权益9,778.86万元,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92.78万元,净利润78.86万元,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截止2024年5月31日,资产总额94,039.25万元,负债总额71,423.13万元,所有者权益22,616.12万元,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54.75万元,净利润37.26万元,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情况: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以202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显示,高台新能源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为27,437.00万元。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五、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转让公司风电场股权是按照公司整体经营策略,通过出售成熟风电产品,回笼前期投入资金,提升运营质量,用于后续风场产品的开发和投资建设。根据测算,若上述风电场产品成功完成转让,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最终成交价格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