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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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版)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和审计工作量,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共计人民币28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4-053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提议,于2024年11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名),独立董事杨建红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端生先生代为出席。会议由副董事长聂银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5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4-055)。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1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一);

关联董事刘军先生、杨广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二);

关联董事兰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三);

关联董事王瑞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四);

关联董事聂银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五);

关联董事刘军先生、兰旭先生、杨广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六)。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收购长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3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56)。

关联董事刘军先生、杨广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转让山西众能天然气有限公司5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57)。

关联董事刘军先生、杨广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楼8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5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17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8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楼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6日

至2024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的2024-048号公告和2024年11月29日披露的2024-053号公告,以及2024年9月27日和2024年11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01、2.02、2.03、2.05、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田森集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6日下午14:30(股东大会开始前)

六、其他事项

1、特别提示

出席本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2210证券事务部

邮编:030032

联系电话:0351-2981617

传真:0351-2981616

联系人:张帆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