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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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广东海虹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4-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4-74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广东海虹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10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海南化纤、广东海虹股权的议案》。公司将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有限”)、国新益康数据(北京)有限公司(原名为“益康健康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益康”)分别持有的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海虹”)25%、20%股权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7日和2023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新有限和国新益康分别持有的广东海虹25%、20%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成交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888.89万元和3,111.11万元,受让方均为上海福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芮”),公司出售广东海虹45%股权成交金额总计7,000万元。2024年11月27日,国新有限和国新益康分别与上海福芮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福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B区4幢J5750室

4、法定代表人:周宗霞

5、注册资本:3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694237204G

7、经营范围: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投资管理,商务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营业收入2万元,净利润1万元,资产总额1.01万元,净资产-0.11万元;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400万元,净利润200万元,资产总额2,200.81万元,净资产1,999.89万元。

10、经查询,上海福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国新有限与上海福芮的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福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广东海虹25%股权

成交金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将交易标的以人民币3,888.89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分期支付交易价款。首期交易价款2,277.78万元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款项1,611.11万元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3、过渡期处理:甲、乙双方同意,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同时,甲乙双方均认可并同意,不因本合同无法执行、无效或被撤销等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4、产权交割:经甲、乙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在不晚于乙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过户等事项。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国新益康与上海福芮的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国新益康数据(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福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广东海虹20%股权

成交金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将交易标的以人民币3,111.11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分期支付交易价款。首期交易价款1,822.22万元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款项1,288.89万元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3、过渡期处理:甲、乙双方同意,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同时,甲乙双方均认可并同意,不因本合同无法执行、无效或被撤销等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4、产权交割:经甲、乙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在不晚于乙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过户等事项。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报备文件

《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