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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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2024-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4-060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343,94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343,949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4日。

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议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公司已于近日办理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股份登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确定股东大会通知时间的议案》,公司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也对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0年9月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对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权激励试点进行备案的函》,同意公司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已完成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和备案程序。公司于2020年9月4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3、2020年9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报告。

4、2020年9月3日至9月16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0年9月17日披露了《浙数文化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按照法规就股权激励计划已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披露了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法律意见书及《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价格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报告。

7、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且因激励对象中有34名员工离职,不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相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565.69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调整后,公司激励对象由157名相应减少为123名,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300万份相应减少为734.31万份,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相关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565.69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5月17日办理完毕,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披露该事项。

8、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且因激励对象中有25名员工离职,不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相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412.53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调整后,公司激励对象由123名相应减少为98名,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34.31万份相应减少为321.78万份,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披露了相关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412.5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5月22日办理完毕,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披露该事项。

9、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对标企业进行调整,因激励对象中有21名员工存在离职等情形,不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行权人数由98名调整为77名,上述21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归属于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16.17万份将按规定予以注销,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21.78万份调整为305.61万份。同时,因公司在股票期权授予后实施了多次派发现金红利,根据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9.63元/股调整为9.17元/股。此外,公司认定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材料。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7名,可行权数量为3,056,100股。截至2024年11月21日行权缴款验资日止,公司实际行权的激励对象为64名,行权数量为2,343,949股。根据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授予未行权部分股票期权712,151股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4名。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12月4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343,949股

(三)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参与行权的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80,000股,其所持有的行权股份受到《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的限制。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单位:股)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对本公司行权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465号),经天健事务所审验,截至2024年11月21日止,浙数文化已收到64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认缴出资款合计人民币21,494,012.33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2,343,949.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9,150,063.33元。

浙数文化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5,730,523.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265,730,523.00元,已经天健事务所审验,并由天健事务所于2021年12月31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18号)。截至2024年11月21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8,074,472.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268,074,472.00元。

2、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份的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1月28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材料。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具体数据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