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24-067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日发捷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航投资”或“标的资产”)100%股权的事项,交易对方之一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就重组置入的标的资产做出了业绩承诺。捷航投资下属Airwork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irwork公司”)未能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经公司多次催促及协商,日发集团仍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依法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利益,于2023年12月11日开庭审理,并于2024年11月4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3)浙01民初1061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9日、2023年7月7日、2023年12月1日、2024年11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2023-086、2024-064)。
二、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日发集团出具的且不可撤销的《承诺函》,日发集团将会依据上述判决书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本次应补偿股份数量为5,000万股,由日发精机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并予以注销,且已充分知悉并同意日发精机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业务,并无条件配合日发精机办理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涉诉金额为人民币388万元,全资子公司浙江日发航空数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本次诉讼涉及的股份回购注销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