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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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代行董事长黄金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李广胜因个人原因委托刘思聪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方永、独立董事毛庆传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参会,独立董事张永冀、辜明安因公务未能现场参加;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段永秀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参会;

3、董事会秘书刘思聪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肖东、从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