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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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富淼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富淼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11月29日,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富淼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富淼转债”转股价格。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4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号)文同意,公司4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1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富淼转债”,债券代码“118029”。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富淼转债”自2023年6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8年12月1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20.26元/股。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涉及差异化分红情形,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0.2460 元/股,2023年6月5日起转股价格从20.26元/股调整为20.0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富淼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涉及差异化分红情形,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2413元/股,2024年5月 27日起转股价格从20.01元/股调整为19.7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富淼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截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6.80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富淼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审议程序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富淼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富淼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富淼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富淼转债”的转股价格,则本次“富淼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为配合公司业务拓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的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的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中山路26号凤凰智慧城富淼科技总部大楼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6日

至2024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权登记日持有“富淼转债”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 ,下午1:30 - 4:3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中山路26号凤凰智慧城富淼科技总部大楼10楼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现场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邢燕

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南路1号

电话:0512-58110625

传真:0512-58110172

邮政编码:215613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