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非银同业存款利率管理 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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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存款通过绕道财务公司变成同业存款,可赚取超过100个基点的利差。”有业内人士透露。
权威专家表示,非银机构资金体量大,议价能力强,银行为满足内部考核规模要求或流动性指标需要,不惜“高息买存款”,增加了银行息差压力。近年来,银行存款利率持续下行,但同业活期存款利率降不动,吸引部分存款绕道基金、理财存入同业,推高整体负债成本。
倡议要求,将非银同业活期存款利率纳入自律管理。金融基础设施机构的同业活期存款主要体现支付结算属性,应参考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除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外的其他非银同业活期存款应参考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充分体现政策利率传导。
“倡议发布后,将起到多个方面的积极效果。”权威专家表示,倡议有利于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持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打破梗阻,疏通利率政策传导;稳定净息差,支持银行稳健经营;压缩套利空间,回归同业业务本源。
在存款服务协议中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
《关于在存款服务协议中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的自律倡议》(下称“自律倡议”)要求,银行应在同客户签署的存款服务协议中加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以进一步畅通利率传导,强化利率风险管理。
记者了解到,银行在一笔存款正式存入并生成存款正式合同前,一般会与对公客户签订关于框架性服务内容的协议,其中包含利率等多个存款关键要素。客户可在协议期内任意时间办理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业务,并提前锁定未来一定时间的利率。
“若客户同银行签订一个期限很长的服务协议,如三年、五年,并锁定利率水平,但市场利率是变化的,这样的做法加大了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也造成利率政策传导受到梗阻,不利于维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权威专家表示。
自律倡议提出,客户同银行签订的存款服务协议中,需加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确保协议期内,银行存款挂牌利率或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等的调整,能及时体现在按协议发生的实际存款业务中。
“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的引入将使各方获益。权威专家表示,对银行而言,有助于管理自身利率风险,降低负债成本,稳定净息差,保障持续稳健经营;对客户而言,可以促使其将闲置资金投入生产经营,聚焦主责主业,避免资金在金融体系内沉淀空转;从宏观调控的角度看,有助于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疏通利率传导的堵点,让市场化的利率“形得成”“调得了”,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