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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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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海南华铁 公告编号:2024-145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祺奥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隋彤彤、董事周丽红、独立董事王绍宏、独立董事许能锐、独立董事张雷宝、独立董事许诗浩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贺晓霞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海滨、副总经理遇言、财务总监张伟丽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并进行了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苏致富 刘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海南华铁 公告编号:临2024-146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骨干团队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骨干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拟自2024年9月3日起6个月内通过设立信托/资管计划/证券投资基金或个人账户直接购买等方式,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 增持计划的进展: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公司骨干团队成立契约型私募基金一一泽丰瑞气盈门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9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合计增持金额为358.95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后续将按照本次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骨干团队成立的契约型私募基金一一泽丰瑞气盈门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契约型私募基金

增持主体:泽丰瑞气盈门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备案编号:SZT070

成立时间:2023年5月30日

备案时间:2023年6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泽丰瑞熙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增持计划公告前,该增持主体不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泽丰瑞熙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P1004891)。

该基金管理人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参与本基金的骨干团队不存在关联关系。基金管理人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增持人的受托人义务,独立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和参与本基金的骨干团队、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骨干团队自2024年9月3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骨干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12)。

三、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9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合计增持金额为358.95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增持主体实际增持金额未达到区间下限的50%,主要受到个人资金安排及二级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后续增持主体将按照实际情况继续逐步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